2011年3月19日 星期六

也说姜瑜之“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

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外交部发言人姜瑜最近在例行记者招待会上的一句话: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似乎让某些人抓住了把柄,一时之间,口诛笔伐,不亦乐乎。那么我也说说啦。 
    姜瑜此话,是在茉莉花革命的氛围内,应对着某些外籍记者以法律为武器的捍卫战友或者自身合法权益的指责,因为近一段时间以来,茉莉花革命者在中国的遭遇似乎是不自由不人权的,宣传报道中国茉莉花革命的一些外籍记者遭到了中国老百姓和中国警察的肢体接触或者粗暴对待。这些外籍记者在记者招待会上说出这些情况的时候,所依据的当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因为自从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在中国的土地上,适用的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如果要适用其他的法律,也是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加以规定的啦。呵呵,真是把中国的法律当回事啊。如果回到100多年前,洋人们会如此这般地将中国的法律当回事吗? 
    茉莉花革命之意图在中国大地上兴风作浪、如火如荼,究竟是怎么回事,茉莉花革命者是清楚的,这些个外籍记者也是清楚的,中国政府是清楚的,中国的老百姓好像也是清楚的吧,所谓英雄所见略同啦。北非、中东的动荡、动乱,是很好的榜样,的的确确是很好的榜样。只不过有些人想要中国学习北非、中东好榜样,有些人却要引以为戒,稳定发展的。所以,拿中国的法律说事,为茉莉花革命推波助澜,不就是将中国的法律当做挡箭牌了嘛。姜瑜其实不过就是实话实说,一语中的,一针见血啦。 
    其实,姜瑜在说别人的时候,却忽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姜瑜在同样的场合也是拿法律当挡箭牌的。记得在刘晓波荣获诺贝尔和平奖的时候,姜瑜在刘晓波之身陷囹圄、不能自由的问题上,中国的法律令她是多么的理直气壮啊,呵呵,何谓己所不欲却施于人,这就是啦。 
    不过也是哈,或许还是这些个外籍记者,在刘晓波的问题上,他们好像并没有将中国的法律当回事吧。也可以这么说,如果真的是将中国的法律当挡箭牌的话,诺贝尔和平奖就是扔到茅厕里也不会落到刘晓波的头上吧。可为什么在茉莉花革命的事情上,不被当回事的中国法律却被郑重其事地当回事了呢?中国的法律好像不应该被当做玩具,不需要的时候,就扔到一边,需要的时候就拿出来当挡箭牌啦。 
    姜瑜之拿法律当挡箭牌,是以一贯之地以中国法律为依据,不是真的拿法律当挡箭牌。外籍记者之拿法律当挡箭牌,是选择性地以中国法律为依据,是真的拿法律当挡箭牌啦。 

1 則留言:

  1. 不管你是什么样的言论,不管你是多么的对,都会被一些怀有不良之心的人挑出刺来,因为,如此才会达到他们的目的,正如有人反驳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一切应无愧于心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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